关于组织开展颁发“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活动的通知

2013-12-24

                                          建协项〔201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
  为大力弘扬广大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在创建“鲁班奖”工程活动中,不断追求卓越,勇于创新进取的时代风采,进一步宣传、展示“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承担社会责任、传承鲁班文化、追求精益求精、铸造精品工程的先进事迹,激励与带动广大工程建设者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我会将配合2012-201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活动,组织开展颁发《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活动。为确保这项活动的顺利进行,请各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协助我会做好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是指入选“鲁班奖”工程的企业(包括承建和参建企业)为该项工程设立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原则上每个工程的承建单位及参建单位据实推荐1人(大型工程的承建单位确属管理需要设执行项目经理的可推荐2人)。
  二、推荐需交文档材料
  请各入选企业认真填写《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申报表》(电子版可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www.cpmchina.com下载专区下载)并签署推荐意见,报送本地区、本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或所属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项目经理聘任文件(扫描件)及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于2014年1月10日前寄送到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
  三、编辑出版《鲁班魂——中国建筑骄子》大型画册
  1、入编对象。
  凡被推荐“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均可入编画册。
  2、入编材料需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电子版(详见补充说明)。
  (1)项目经理的先进事迹(文章要求有标题、内容以第三人称简要概括项目经理本人从事项目管理的经历以及创优工程的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2)项目经理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和单人工作照各1张;
  (3)“鲁班奖”工程照片及其他获奖工程照片2-4张;
  (4)照片要求提供Jpg格式文件,个人照片、工程照片分别注明名称,照片清晰,仪表端庄;先进事迹要求提供Word格式文件。
  3、其他事项。
  本画册为大16开铜版彩印精装,刊登页数以1页为标准。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取2600元工本费(画册2本、奖牌、证书、网上展示及查询、报刊宣传等,画册样式可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www.cpmchina.com下载专区查看)。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入编材料及工本费一并寄(汇)至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汇款单备注中请注明项目经理姓名)。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院A座601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 栾湘宁  张键
  电    话:(010)62196736  传真:(010)62172409
  开户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开户账号:0200007609014465240
 
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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